更新时间:2022.10.11
逮捕和羁押的区别如下:羁押包括被刑事拘留而送看守所羁押和被逮捕送看守所羁押,羁押是逮捕行为的后果。而逮捕则只有被逮捕送看守所羁押。逮捕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羁押是刑事案件被告经检察官或法官合法传唤、拘提到案、并逮捕后,法院认为被告犯罪
羁押包括逮捕和拘留。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逮捕属于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羁押是在逮捕、拘留以后决定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逮捕后。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从犯罪
一、逮捕和刑事拘留都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但是程序有所不同: 1、从概念上: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
1、不是。 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最长拘留期限为30天,在这30天内公安机关要将案件材料上报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这个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的时间为7天,加起来共37天,可以说是羁押37天未必
抓进看守所不是小事!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并对案情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递交不予逮捕的书面法律意见等。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经过阅卷,获得侦查机关所指控
逮捕,是一种限制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被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定罪判刑。定罪判刑须由法院依法作出。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只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不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导致侦查或者诉讼
逮捕书上的罪名,不一定就是最终罪名。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命名,正常情况下,检察院会以此罪名进行起诉,但是起诉之后还要经过一系列的侦查过程,最终的判决罪名有可能和当初的批捕罪名是不同的。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有证据证明有
具有逮捕权利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下达逮捕书,公安机关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据此,具有批准权或决定权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审查和侦察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便可以批准公安机关进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