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声明将自己的遗产赠与他人。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设定遗赠的人称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受赠人或遗赠受赠人,通过遗赠赠与的财物称为遗赠财产
遗嘱可以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所付条件的遗嘱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付条件的遗嘱生效后,义务人应当按照遗嘱履行义务后继承。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可以更改,但是更改须有限制。因为公证遗嘱证明效力较高,在后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更改需谨慎。
遗嘱可以自己写。自己写的遗嘱为自书遗嘱。遗嘱可以有6种形式。具体如下: 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录像遗嘱。遗嘱人
不公开遗嘱是可行的。根据相关规定,遗嘱满足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能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以及形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依法生效。
遗嘱是能检遗产指定给孙子继承的。只要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定立且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就有效,老人去世,继承开始后,孙子可以按照老人生前定立的遗嘱范围继承老人的遗产。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在实践中,买卖安置房需满足具有房产证等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
满5年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购买。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公证处不会办理安置房买卖及产权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
如果拆迁安置房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现今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买卖。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
拆迁的安置房规定,需要房主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凭安置协议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出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此时住房是商品房,才可过户。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
安置房的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这涉及到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因此先要对安置房的所有权人进行确定,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其他人的名字,是可以加上的,并发放一份房屋共有权证给其余共有人。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