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1、关于反致制度,《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2、关于法律规避,《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没有直接规定,但其第4条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
一、交易各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明确、具体。 二、交易对方主体基本资信的调查了解。 三、合同标的物描述与规定。 四、合同生效及自动续展约定。 五、合同附件。 六、合同终止、解除条件及赔偿、补偿等事项的约定。 七、违约赔偿的上限限制。
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下同); (二)合同的客体位于本国境外或者超过本国国境; (三)合同的某种法律事实发生于境外(如合同成立或者履行均发生于国外时,
涉外合同的管辖规定包括以下内容:被告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合同在我国履行,或者标的物在我国、对方的代表机构设在我国的,则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管辖。
商务涉外合同的审查要点主要有: 1、审查合同意思表示,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出自真实意思表示; 2、审查合同主体,商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审查合同内容,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涉外合同的规定有: 1、涉外合同可参照《民法典》中有关合同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3、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与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涉外合同诉讼的法定管辖规则为: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但合同在中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境内等,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专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属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
中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如下: 一、意思自治原则。但是以下合同不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股权或者资产转让合同; (二)外资并购中资企业的合同; (三)外国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承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含成套设备供应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涉外借款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合同(包括涉外技术转让或者引进合同、涉外技术服务合同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涉外承揽合同、
1、合同的当事人有双方及以上,且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3、合同的内容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必须经过成立和要约两个阶段; 5、合同订立的形式和过程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