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7
医院医疗事故的赔偿方式由协议、调解和诉讼三种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赔偿事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
医疗事故的责任者除了由行政处罚外,还有事故的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等等。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承担的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患者在医疗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医院不能以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不同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不同。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前述损失。具体来说,医疗费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医院医疗事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疗事故进行调解。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可以按照以下依据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对于医疗事故进行分级标准包括有: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为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的一般功能障碍的,为三级医疗事故。
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
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经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