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复议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属于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行为的种类有: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的限制;查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其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财物;以及冻结存款、汇款等。
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则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不要补偿;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则受害人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都属于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行政强制措施申请的复议时间,一般不能延长,但可以中止。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则申请期限中止,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强制措施能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
责令限期整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划拨存款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主要是以下几种: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其合法权益被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所侵犯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主体是法律,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责令限期拆除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规章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规章不是法律,无权设立。简单点说,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部分设定权;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只能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