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因为虽然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地位,但也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照齐全的机构。因此只要合同内容合法且没有超出经营范围的,都是具有法律处效力的。但是若日后发生合同纠纷的,则由总公司来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效力为有效,但是应当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以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分公司有效。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对分公司有支配权,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
总公司签合同适用于分公司,但只是在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内适用,超出营业范围的,和分公司无关。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是一般情形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还是分开签署的,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此时对分公司才会具有约束力。
只要是分公司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那么依法与分公司订立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合同依法成立,符合总公司授权范围的有效。分公司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能够在经营范围内对外订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效力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有效。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合同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签订的合同应当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之内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需要服从总公司的相关调度,不需要签订合同进行认定。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
总公司能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分公司能够有营业执照,能够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自己不能与自己签订合同。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是有效的。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下,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总公司追认的,合同有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