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如下: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等。
离婚时给予精神赔偿的范围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法律规定,以上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过错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没有特别具体的数额标准,但是要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来具体赔偿。
(一)重婚的;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赔偿。法定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造成受害方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一方过错,比如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导致离婚的,应赔偿无过错方以精神抚慰金。夫妻一方出于愧疚自愿给另一方精神抚慰金也是可以的。
包括下列范围: 1.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 2.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
构成以下情形的,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都可以申请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当事人若因行政机关所作出的错误行政行为受到了精神损害,是可以向其申请相应的行政赔偿得。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离婚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工亡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得到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发生工伤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