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是可以申诉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该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并非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过法定程序都可以变更行政处罚决定,能对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异议的只有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案件当事人如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对行政处罚可以举行听证的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而行政机关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关于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以及降低资质等级等较重的行政处罚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
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可以申请复核或申诉。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所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救济的方式不能是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
对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行政拘留可以改成罚款,但是一般情形下是在行政处罚作出之前改变。若是已经作出的,作出机关发现确有错误的能够更正。法定情形下法院也可以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
行政强制措施后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
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它是为保证最终行政行为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它没有到达对事件最终处理完毕的状态。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理完毕。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互不排斥,因此行政强制措施后可
行政处罚过了行政诉讼期的,当事人就不能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救济其权利,但可以通过申诉、投诉等方式来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讼时效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需要注意该时效期限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