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投毒罪,就是投放危险物质罪。二者没有区别。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两高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
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后,会被判处的刑罚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既遂标准是:行为人投放了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严重扰乱到社会秩序。对于犯此罪的行为人,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本条规定,犯投本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犯罪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应当对其适用的判刑标准如下: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根据本条规定,犯投本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般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判刑要根据情节严重性以及悔罪表现等综合考量。《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他人中毒的严重后果,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安全。要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其实施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中毒,危害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构成本罪,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过失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与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相比,行为人并不是故意,而是过失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该种属于危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