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如果已经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撤销的,是不会有案底的。刑事犯罪被法院判刑后的犯罪记录称“案底”,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保存,属于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且属于终生记载,不能申请撤销。
目前,国家有关法律没有对结案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情况是在三个月内结案。如果有诉讼的,是另当别论。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不同的行为时的规定不一。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中就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
职务侵占罪报案后如果符合条件的应当立即立案。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侵占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邮寄立案材料后在七日内确定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且将立案的结果通知给当事人;审查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将不予立案的理由告知当事人,当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的属于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
监察委办理案件批捕后,一般应当将调查结果及案卷材料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监察委不能直接逮捕,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1、没有犯罪事实的,如: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没有确切充分的证据等;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如:危害不大,犯罪案件已经过诉讼时效的,已经被赦免追究刑事处罚的,
刑事案件只要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就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就可以立案追究。自诉案件的,需要让受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例如:侮辱、诽谤罪,受害人要自行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
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做具体判断。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 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的时限,但是,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
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