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时间是7天以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批准逮捕: 一、有实施新的犯罪可能性的; 二、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性的; 四、可能打击报复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
刑事立案以后一般会在七日之内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
刑事案件不予批捕一年后会结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应当同时告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对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负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应当
刑事立案后没有多久必须结案的规定。一般情形下被刑事拘留七个月左右会结案,复杂的案件可达一年甚至几年。 1、公安机关立案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若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过法定程序,可以延长一个月。 2、审查起诉期限
1.一般来讲,批捕到法院开庭,大约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
刑事案件批捕以后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判刑。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刑事案件立案期限一般为七日,有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4.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