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参保缴费标准: 新建项目(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 应缴工伤保险费程合同总造价(税前)×0.08% 注意:
报销方法及要求如下: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
根据法律规定建筑企业承建的工程延长施工期限的,缴费单位必须提前30天填写《建筑业企业工程延期申请表》向保险关系股申报备案,申请工伤保险延期。但每次申请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
建筑工伤保险赔付比例: 1、建筑单位工伤保险基准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1、3%。 2、建筑单位是工伤保险八大行业中的第六类,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1、3%,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因
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兼职单位工伤保险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登陆当地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项目登记表,打印。携带登记表及登记表中所需提供的材料到施工项目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项目登记参保相关手续。
建筑工伤赔偿需要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建筑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建筑单位按规定支付,建筑单位未参保的由建筑单位负责支付全部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