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债务纠纷中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1、超出了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2、存在法律规定免责情形的。 3、在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主合同进行变更。 4、没有经过保证人的同意,就擅自转让了债务的。 5、提供保证的主合同无效,保证人也不用承担责任。
担保人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可偿还的财产的,则法院会中止执行。在担保人有财产时,法院再恢复执行。
有抵押物的担保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
被委托人在下列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
我国银行规定有五种人不可成为担保人:夫妻双方之间不可以互相担保;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士不能作为担保;没有经济来源的不能担保;离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国家明确规定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人。我国民法规定的不能成为担保的人只有三种:机关法人,除特殊批准
一、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按份责任适用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情形。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属于债的范畴。鉴于立法机关未规定债法总则,故将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放置于《民法典》的“民事责任”中。
下列情况担保人免责: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没有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没有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3.保证期限届满的。 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5.主合同债权人采取
不用承担还债义务的情况一般是属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具体的情形包括:夫妻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货款人不还钱担保人会承担偿还责任。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