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特征是: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心态,明知枪支丢失应当及时报告却没有报告;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是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主体要件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主观要件是故意。
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法律特征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 (2)
丢失枪支不报罪立案标准是: 1、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2、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四要素: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行为表现具体如下: 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的; 2、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 3、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 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性表现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丢失枪支不报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遗嘱有以下内容: 1、遗嘱人、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等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 2、标的遗产的基本情况。例如,其姓名、地址、大小、价值等; 3、遗产继承的方式、期限、地点等; 4、违约责任、增益解决方式等。
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1、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是一方或多方达成的协议,因此合同的订立必须由至少两方参与。合同当事人是多方还是双方,取决于参与者是否是相互独立的主体; 2、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的互动。在达成协议之前,合同的订立是由独立主体相
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的研究在学界已几近共识,然而对于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的讨论却从未止息过,这无论是对刑法理论研究的统一性,还是对司法实践的操作性以及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