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商品房预售是要式的法律行为,需要一定的法定外在的表现形式,才能产生一定的效果。商品房预售人预售商品房,不仅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
签房屋预售合同需要注意的是:1.不要贸然交付定金;2.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3.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4.价格要明确具体的写在合同里;5.关于违约的责任要明确; 6.关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
购买商品房时我们会接触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审查是否具备“五证”。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销售许可证是否“五证齐全”。 2.购房人应当要求发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
预约合同应具备下列特征:第一、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非消耗物;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承租人不能永久使用租赁物。
1、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2、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买受人明知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与出卖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认为出卖
房屋预售合同不是正式合同,预售合同是协议合同、订金合同,正式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预售合同不是正式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是针对商品房预售使用,此时房屋尚未建完,需要在房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且预购方付清全部购房款,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正式合同适用于房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如,果购房者已经签订了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需要注意如下: 1、不要贸然交定金; 2、仔细审查房屋面积协议; 3、明确房屋质量协议; 4、合同中应明确写明价格; 5、违约责任明确; 6、交房时间要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要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