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工伤单位不可以在法定医疗期内解除合同。对于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无权解除或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在法定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非工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 1、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本人工资, 2、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作为职工,在工伤鉴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作为用人单位:职工患工伤并被确认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或是职工患工伤尚在医疗期内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九级工伤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员工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单位都不能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造成9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的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解除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若被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按每月二倍工资标准,补足发放应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