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行政诉讼二审终审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二审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出判决书。人民法院需要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予以延长。
行政诉讼二审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活动中二审的判决类型包括维持原判决或原裁定、改判,发回重审,如果一审判决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行政诉讼二审是终审。依据我国规定,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并不排除对某些行政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因此,行政案件不一定是一审终审。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一审若是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个月内作出判决。若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判决的时间是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前提是适用普通程序且是一审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要六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但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要四十五日。
行政诉讼有二审,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一审
行政诉讼二审的审理:二审的书面审理适用于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经过一审法院报送的案卷材料等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再传唤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调查核实,只通过书面审理后,即可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