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羁押时间不能够折抵缓刑考验期。根据《刑法》的规定,适用先行羁押能折抵刑期的刑罚种类只有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其他种类的刑罚都不能与先行羁押的刑期折抵,所以羁押时间不能够折抵缓刑考验期。
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限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判决前的羁押日数不必折抵缓刑日期。
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具体规定如下: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
可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羁押只能折抵管制拘役刑期。我国《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可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缓刑抵扣前期羁押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上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独立存在,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因而,缓刑犯在判处刑罚时确定了相应的缓刑考验期,判决前的羁押期
拘役羁押折抵刑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羁押时间不可以折抵缓刑。对于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被宣告缓刑的情况,虽然之前其有被先行羁押的情况,但由于缓刑情况特殊,并非是刑事处罚,而是处罚制度,因此并不能将之前被羁押的期限用来折抵缓刑日期。
羁押期间是折抵刑期的。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先行羁押折抵刑期。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的刑罚,先行羁押不能折抵刑期,死刑是剥夺人的生命的刑罚,先行羁押也无法折抵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的,先行羁押一日折抵
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