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判断。如果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
一方用个人财产单独买房子,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自己单独还贷款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单独所买,但是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
1、婚前贷款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贷款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一方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于首付款一方名下的,房屋归属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房屋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登记方的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前过户给一方属于共同财产。这种情况等于是自愿把个人财产无偿赠送给了另一半,只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另一半就有权利要求分割这套贷款买的房子。
婚前买房有贷款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的,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以首付支付方名义登记,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及其相应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
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如果两人关系破裂,离婚,债务仍需夫妻共同偿还。但夫妻双方经协商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偿还。离婚后买房的一方无法支付房贷的,银行仍有权向配偶追偿。未取得房屋
婚前全款买房子婚后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人的是夫妻双方;或者虽然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但是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产有出资,且该房子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算共同财产。否则只能算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1、在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且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
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当事人约定该婚前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