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
醉驾的相关规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
关于醉驾的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如下: 1、醉驾的,会被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后才能重新获取驾照;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则吊销驾驶证之后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从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 (八)将开始实施。修正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相关刑事
醉驾新规定包括: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驾五年;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该条款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
行政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需要一次性扣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严重者被处以行政拘留,暂扣驾驶证以及行政罚款,更为严重者会被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新的驾驶证。刑事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醉驾的处罚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驾入刑是指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是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的情形,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的犯罪行为只要求驾驶者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法定标准,不要求情节恶劣
深圳酒驾与醉驾的标准规定如下: 1、酒驾的标准是每100毫升当中的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 2、醉驾的标准是每100毫升当中的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