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 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长。 审判长主持庭审、组织评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 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长。 审判长主持庭审、组织评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四级法院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1、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所有普通刑事案件的一审。 2、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 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确认发明专利权的行政案件,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也是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所以行政诉讼法规定仍由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陪审员陪审,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民事案件的,一般是要组成合议庭的,而合议庭是由相应的人员组织的,并且人数要单数。
案由是由法院来确定,不会由当事人确定的,因为案由是法院内部用来区分、统计案件类型的一种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当事人只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就行了,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法律关系的基础来确定案件的性质,确定案件的案由。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