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
对于违法强制拆迁行为建议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被拆迁人遭遇到强拆是可以到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采取和直接管理的政府部门沟通,是最有效的投诉办法。
拆违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政府无证强拆违法,政府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强拆。遇到政府无证强拆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可要求政府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行政管理部门。针对违法强拆的主体,被拆迁人应找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向他们举报反映问题,要求这些政府部门履行监管的职责。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
当事人若遇到了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违法强拆行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以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
违建房屋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