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行政处罚如果没有执行,其执行是有时效的。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的,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需要在该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
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
1、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 2、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3、虽然不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
罚金是我国刑罚之一,处于罚金也说明被告人构成犯罪,会留下犯罪记录的。 会留有案底,因为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也算刑事处罚,是记入个人档案的。但如果犯罪时未满18岁则该案底是会被封存的。
罚金是刑事处罚。罚金是我国法律规定的附加刑到一种,属于财产刑,罚金必须是适用于刑事案件。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有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判处主刑同时判处罚金刑,有些案件也可以单处罚金,法律强制要求犯罪分子向国家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执行方式主要有:行政法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以外,其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的,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罚款以后,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主要包括人身自由罚、行为罚、财产罚、声誉罚。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
行政处罚罚款执行,行政法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以外,其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的,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