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权对象是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对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危险,仍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4、主观方面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犯罪主体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过失。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
以下属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3、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包括: 1、构成本罪主体要件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三)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为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二)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