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行政处罚有下列程序:简易程序(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要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作出决定的程序);以及听证程序(要组织听证来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1、处罚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6、一事不再罚原则。以上六中原则即是行政处罚的原则,缺一不可,行政
简易和一般两种程序。 简易程序的内容主要包括: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制作处罚决定书以及备案。 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取证;说明理由、当事人陈述与申辩;作出处罚决定;送达。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废止的内容主要是围绕着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而展开,废止的内容主要有法规的适用范围,以及对于违法之后的处罚内容,相关的行政处罚流程也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内容之内涵盖。
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等。
行政处罚的原则有: (一)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法进行。 (二)公正公开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处罚必须公平、公正,没有偏私,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处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除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