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代替考试罪的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代替考试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犯罪客体:代替考试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
代替考试罪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侵犯了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2、代替考试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3、代替考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4、代替考试罪
代替考试罪的认定: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构成替代考试罪的认定标准: 1、主要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素:故意主观; 3、客观要素:客观上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4、对象要求:对象是国家考试的正常秩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新增“替考罪”的规定。2015年6月24日下午,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进一步明确考试范围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据此,在高考等依据法律设立的国家考试中替考,按照代替考试罪犯罪构成将
判两年,已经纳入刑法!希望那些这样破坏高考秩序的人慎重!今日说法说过这种事!这种人真让人鄙视,自己成绩不好别做这种事,注意自己的真正身份!不要到时候,别人问你,你有身份证吗给我看看!那你就是比狗都不如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新增加一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代替他人或者
替人顶罪构成包庇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构成包庇罪。这里的“明知”,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被窝藏、包庇的犯罪人的情况,以及行为人和犯罪人的供述等
不作为犯罪,在刑法上的定义为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直接规定,公民负有法定的义务但不履行的,导致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的行为。简单的说不作为犯罪,就是“应为、可为、却不为”,就其法律特征来说其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等。 不作为犯罪的特征一
传销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