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违约金与损失不能同时主张。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一般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本身的性质就是对守约方的违约损失赔偿,因此,守约方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最高院的裁判,并不否认违约金与损失赔偿的并用,但考察两者的适用关系,还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未约定违约金时。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可主张损失赔偿。在此情况下,因不存在违约金,所以不存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并用的问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同时主张。但违约金如果低或做过高了,也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具体实践中可以分为这几种情况: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此时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21条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损失。 (2)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损害赔偿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主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同一违约事实,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适用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
1、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 2、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可以并用。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需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的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但不能同时要求赔偿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同时主张。但违约金如果低或做过高了,也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具体实践中可以分为这几种情况: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此时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21条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损失。 (2)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不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1、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 2、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