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配偶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失踪人的财产由财产代管人管理。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配偶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失踪人的财产由财产代管人管理。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配偶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失踪人的财产由财产代管人管理。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 (1)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刑事案件。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 (3)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的:交通不便、重大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其他需
根据我国法院法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一审案件;最高院制度管辖的一审案件;对中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再审案件;中院报请的复核死刑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或者单独审判员审理。可以是组成合议庭的形式,也可以是单独审理的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受理的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或者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如果是合议庭,组成的合议庭人数必须是单数,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法院内部各个庭室的法官审理,我国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合议庭或者法官一人独任审理。合议庭和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范围由法律规定。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主持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在民事诉讼中,除第一审程序中的简单案件适用独任制进行审判外,二审、再审、重审及一审中的非简单民事案件,一律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