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毒品犯罪严重情节: 1、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 2、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 3、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5、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参与
下列情形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情节严重的标准: 1、行为人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情节严重标准: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达到两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贿赂三次以上或者为三人以上介绍贿赂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
主要有以下三种: 1、为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实施虚假诉讼,标的数额巨大的; 2、为实现自己的财产利益,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实施虚假诉讼,标的数额特别巨大的; 3、使用暴力手段迫使他人作伪证,造成被害人轻伤后果的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
累犯涉嫌诈骗,数额较大的,一般是不能判处缓刑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宣告缓刑。累犯有再犯罪的危险,因此不适用缓刑。
行为人故意在高空抛物的会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意见明确,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高空抛物一般不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但由于我国《刑法》对行为人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单独设立了高空抛物罪这一罪名,因此一般不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情节严重即应定高
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诽谤罪情节严重的构成: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认定犯罪中的情节严重:犯罪中的情节严重是指某种罪行的态势变化和前后的经过在社会上或在一定区域内影响大、程度深、范围广。“情节”就是事情的变化和经过;“严重”就是程度深;影响大;情势危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