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破产过程中债权债务是互相冲抵的,但是必须是破产受理之前发生的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知破产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特意发生债权,是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的,不能抵销。
基本是不能的。三角债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由甲企业欠乙企业的债,乙企业欠丙企业的债,丙企业又欠甲企业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是一种无秩的开
债权债务互相抵消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属于可以进行抵销的债务,则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或者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1、符合规定的债务,可以进行抵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
我公司与某机械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互相结欠不少货款,现该机械公司准备申请破产,我公司所欠需要全部支付,他们欠我公司的却得不到偿还,这样我公司会损失很大。请问:双方的货款能否予以冲抵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
甲乙丙三方。鉴于: 1、截止(日期),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七万元。 2、截止(日期),乙方欠丙公司货款五万元。 3、截止(日期),丙方欠甲公司工程款五万元。鉴于以上事实,为解决债权债务,甲、乙、丙三方依
我国目前外汇管制还没有全面放开,法律上对于跨境债权债务抵销是不允许的。债务抵销,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
保证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需分情况讨论。因为保证债权也属于担保债权的一种,最高院关于破产问题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破产债权的具体种类列举了十二种。就其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而言,即破产宣告前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债权债务抵消需同时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意思是说,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存在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互为对方的债权人; 第二,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只有双方互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