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离婚时财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平均分配。应遵守以下规定: 1、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妇女权利,
离婚财产分割分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后由双方协商,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2、对家庭付出较多、贡献较大可以多分;在
离婚财产需要分情况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
离婚财产反悔的要变更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确定所有权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转移财产要追回,如果是起诉前转移财产,发现此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共同财产分割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
双方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作为当事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有离婚意愿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
行政处罚的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进行主持,举行听证时,行政机关的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并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终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或不处罚的决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人
一、被告的举证责任(政府):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