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嘱是否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未强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法定形式。公证是法定的第三方机构对遗嘱的证明活动,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遗嘱效力也不因公证而具有或增强,如果程序和要件违反法律规定,遗嘱会被撤销
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现行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没有公证的遗嘱。如果一个人立了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无论公证遗嘱是先立的还是后立的,其中公证过的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的。一般而言,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遗嘱一般不强制要求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更有保障,而且公证遗嘱效力是最高的。根据《民法典》第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是否公证,并不影响其效力。即只要满足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有条件,遗嘱即可依法生生效。但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法律没有规定立遗嘱必须进行公证。但是根据现行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没有公证的遗嘱。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立了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无论公证遗嘱是先立的还是后立的,其中公证过的那一份有效,其他与其抵触的无效。如果遗嘱都没有公证过,则以最后一份
遗嘱可以公证。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
自书遗嘱后可以公证修改遗嘱。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自书遗嘱在书写时要求被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死亡时合法遗留的个人财产,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
遗嘱没有公证可以,因为公证与否不是遗嘱有效的条件,只要遗嘱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遗嘱开始生效,就应当按照遗嘱办理继承遗产。
遗嘱可以更改。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之前所立下的遗嘱,所以只要遗嘱人有了新的想法都是可以对遗嘱进行变更的,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公证的遗嘱可以变更。遗嘱人可以通过立新遗嘱或者实施与公证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变更。公证遗嘱是以公证方式设立的遗嘱,是一种证据力很强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处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遗嘱立出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
遗嘱可以改动,遗嘱的改动必须合法。变更遗嘱的方式有两种:第一,制作新遗嘱,用以改变原遗嘱内容,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第二,提出变更原遗嘱的声明,但必须按原设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
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后还可以更改。变更遗嘱由遗嘱人自己变更,《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修改。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