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等共四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相反,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
对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的主犯、惯犯、累犯以及其他罪行严重、民愤大等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
不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⑴累犯; ⑵犯罪集团的主犯; ⑶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⑷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⑸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以下情况不能取保候审: 1、属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2、属于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2、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可以做取保候审申请人有以下四类人,分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所聘请的律师。同时,取保候审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
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形: 1、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有很大的社会危害。 2、犯罪行为人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犯。 3、采取取保候审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未到,不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
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形: 1、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有很大的社会危害。 2、犯罪行为人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犯。 3、采取取保候审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未到,不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对于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禁止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一般包括: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后逃逸的;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等。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有: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没有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没有及时到案; (四)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3)流窜作案的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7)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