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一些违反诚信、公平、自愿等原则的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限于经营者。 一、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包括: 1、经营者
不正当竞争行为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具体而言,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政府部门妨碍公平的行为,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采用贿赂手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这里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的,应当承担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为了防止和消除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达到保护和鼓励“竞争”这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促进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
没有时间限制。注册商标被撤销后,申请人可以随时提出注册申请,但一年内对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进行申请的,将不予受理。根据法律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不正当竞争,指的是经营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从而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商标撤销申请的审查时间是九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3个月。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一百二十条规定的起诉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作为原告应该准备好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和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
商标注册中的反不正当竞争存在的情形有:以他人的姓名、企业名称或商号注册商标。袭用知名、著名、驰名商品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抢注外国著名商标。将老字号、老招牌作为商标抢注。
仿冒知名商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 1、商品本身必须知名; 2、名称、包装、装潢必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 3、对他人的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作相同的使用或者近似的使用,致使与他人的知名商品发生混淆。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采用假冒或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利用贿赂性销售进行竞争的行为; 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进行虚假的广告宣传,损害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破坏市场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