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租赁合同无效次承租人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赔偿,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与次承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能在同一案件里向出租人进行主张赔偿。
发生承揽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
针对合同纠纷,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 1、协商解决; 2、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3、申请仲裁: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
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是并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承租人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十五日内要求购买此房,承租人可以优先购买。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要求有: 1、支付仓单义务,保管人应在仓单上签字或盖章; 2、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义务,保管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仓储与协议不符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3、危险通知义务,保管人应当立即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货物发生变
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是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民法典》具体规定是,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 1.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招标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代理范围、招标代理内容、招标代理时限、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力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2.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
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 (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 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