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及清算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主要是单位犯罪,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及一般工作人员均可成为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 2、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本罪的目的是为了逃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及清算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主要是单位犯罪,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及一般工作人员均可成为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 2、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本罪的目的是为了逃
妨害清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为犯罪主体不同;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妨害清算罪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公司、企业债务,而职务侵占罪的目的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司财产;侵犯的客体不同,妨害清算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清算制度和债权人及其他人的利益,而职务侵占罪所
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等,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
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等,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
刑法中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
应这样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侵害的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害的是单位财物的所有权;挪用资金的行为方式包括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或者进行营利、非法活动,而职务侵占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
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方式是:1.两罪的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1)两者的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为已有为目的,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暂时借用本单位的资金,没有永久占有的故意。 (2)两者的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既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也可以是本单位的实物。而挪用资金罪只能是本单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