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本人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以及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等情形。
以下情形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行为人
1、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 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的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
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不满两周岁的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两周岁以上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格式条款表现的方面有: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的条款需要根据对方的要求进行说明;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不随女方生活而可随父亲生活的例外情形有: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反诉状包括: 1、反诉必须是本案被告针对本案原告,不能是其他人,本案第三人不能,提起反诉的时间限制在举证期届满前; 2、反诉必须向同一法院提起。不能反诉的案件有专属管辖的法院,不符合反诉条件,反诉程序必须与本诉程序相同。一个不能是简单的程序
当事人可以选择委托不超过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