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可能承担国家赔偿的机关主要由以下主体: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是行使职权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行政机关;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则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等。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确定行政赔偿中的赔偿义务机关的办法:一般是行使职权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行政机关;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则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并结合诗句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存在机动车使用人与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的,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则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
复议行政赔偿的被告的确定:经过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案件的赔偿机关是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但是如果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要赔偿。
《国家赔偿法》对赔偿义务机关作了如下的规定: 第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且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且造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雇工损害赔偿分为两种,一种是雇员致第三人损害,一种是雇员遭受损害。 一、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方法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教育行政赔偿是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由国家予以赔偿。因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教育行政侵权行为,由国家向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由于该项责任的发生是由国家权力的运用所致。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机关,与国家是一体的,因而国家责任直接的承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