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成年子女存在下列情况的,父母对其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
父母对子女不是只有抚养义务。父母在精神、物质和经济上负责抚养和照顾孩子。这种抚养和照顾是孩子生存和成长的基本保证。没有这种保障,孩子就不可能健康成长。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只要父母生了孩子,就必须履行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有教育保
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的,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要承担抚养义务。但如果生父和继母或继父和生母离婚时,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则双方的拟制血亲关系解除,不再有抚养义务。生父或者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已经独立生活,或者完全由
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抚养义务要分为两种情况: 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
继父母对继子女是有抚养教育义务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1、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 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具有相应的相互继承关系。继子女也相应的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具体而言,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在子女十八周岁的时候终止。但若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已满十八周岁,尚不能自理生活的,父母仍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和帮助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因抚养费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