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
驰名商标被侵权的情况发生,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侵权问题。若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商标被抢注侵权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一、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近似商标侵权认定的标准为: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要看是否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商标侵权赔偿计算方式是:一般情况下,按照实际损失、违法所得、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的顺序确认赔偿数额即可。但权利人主动提出选择前述一种方式计算的,应当以权利人的选择为主。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诉商标侵权应赔偿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能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
做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时,就会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的行为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产品使用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 法律规定属于商标侵权的有: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
被投诉商标侵权的,处理如下: 1、可以先了解该商标注册时申请的商品项目,是否与使用的商品项目一致。 2、再了解对方是否真实的在使用该商标,如未使用,对方先前又是否存在多次投诉他人侵权并且获得一定利益。 如果其注册商品项目与使用的商品不符,则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字体侵权的,对受害人的赔偿要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
1、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 2、应该到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 3、制作投诉书或起诉书。投诉书或起诉书的制作要注意将事实和语气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以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 4、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