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7
高利贷的利率是超过了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四倍。高利贷的具体方式: (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 (二)计算复利。 (三)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 (四)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
网络贷款的利息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是合法有效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高利贷的利率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如果属于高利贷的,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对于该部分利息,借款人可以不向贷款人偿还。
贷款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支持。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如果贷款年利率超过36%,则会被判定为高利贷并且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甚至借款人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利息也可以追回。 除此之外,高利贷还包含很多其他的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率是有限制的,不能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最高可以按年利率36%的标准计算利息,如果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就超过部分的利息要求借款人返还。
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就算是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为无效,并且逾期的利息也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按照规定利率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高利贷,合同中约定的超过法律范围的利息无效,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需要按时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一般属于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认定为高利贷,超过部分利息无效可以不还,但是未超过的还是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