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是: 1、根据《民法典》,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2、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 3、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当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如果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
口头合同实际履行的确定: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
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如下: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履行地点由合同双方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应根据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租赁合同的,以租赁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的,以实际加工的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支付货款的,以收款方所在地为履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确定: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 2、依照合同不能确定的,可以协议补充;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不能确定,买受人给付价款的,在出卖人所在地履行,出卖人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
第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应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地点来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则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
①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从约定,未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依履行地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