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后,被诉的行政行为仍然应当继续执行。但是如果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而法院也认可等情形的,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一审后再次上诉后需要交诉讼费。反诉费是按原诉减半征收的。具体多少要看反诉标的额是多少,是标的的1%不到,如果输了,对方的可能要承担,是以他起诉的标的为基数计算的,不减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
立法上划分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犯罪的性质,即是普遍刑事案件还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罪行的轻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案件的涉及面和影响的大小;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体系中的地位,工作负担的平衡。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刑事案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说明正当理由即可。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再审判决后一般不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债权转让后若新的债权人需要起诉债务人,应当遵循以下几个管辖的原则: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管辖法院在被告住所地。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离婚后财产分割适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没有管辖权,诉讼后可以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下列
法院立案后发现没有管辖权,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有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一般是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的,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但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应该移送到中级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