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属于自觉意识,一般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属于爷孙关系,即使没有代位继承财产,晚辈子孙照顾好老人,也责无旁贷。
没有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有赡养义务。只有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和孙女,对已经死亡或无法赡养子女的祖父母和祖父母有赡养义务,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帮助和保护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和孙子女有义务赡养已经死亡或者无力赡养子女的祖
代位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份额遗产,但可以少分或不分。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嘱里面可以要求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 遗嘱继承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
未履行赡养义务是法定继承,也可以继承遗产。可能会少一些。失去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2、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3、伪造、篡改、隐瞒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4、以欺诈、胁迫
代位继承人赡养义务指的是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此义务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履行的,受赡养人可以起诉。
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若继承人有赡养的能力和条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在继承开始后,分割被继承人遗产时,对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代位继承不一定有赡养义务。例如孙子女,一般情况下孙子女没有义务赡养祖父母。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其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一旦祖父母的子女死亡,其孙子女在作为代为继承人的同时也要对祖父母承担赡养
未尽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不会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四)故意杀害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有赡养义务。只规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
代位继承人是否具有赡养义务,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为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代位继承并非必须付出赡养义务,只有在祖父母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的条件下,并且孙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的条件下,代为继承人必须承担赡养的义务。
代位继承在一定情形下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是应尽的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未尽赡养义务一般是还有继承权的。但如果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具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后三种情形,被继承人表示谅解的,不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