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处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证不一定要在原结婚登记地领取。离婚证可以在夫妻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需要注意的时候民法典实施之后,申请离婚登记之后不能马上领取离婚证,需要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第二次结婚时,离婚证丢了的,可以补领离婚证,补领离婚证应当去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申请补领要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
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不论在哪里都不能开已婚证明了,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已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
能到婚姻登记地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不一定非要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因为结婚登记时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而起诉离婚是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所以也不一定是要在婚姻登记地起诉,而是向对方所在地起诉。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
离婚诉讼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如果该婚姻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或被告被监禁、不在中国居住等情形下,结婚登记地是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
一方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有权管辖的法院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该婚姻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的,可以在婚姻登记地法院起诉离婚。
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在国内不能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地区或国家,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或双方当事人该地区或国家驻我国的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不一定在当地登记地区,要视情况而定。 1、离婚案件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下列民事诉讼
离婚后户口本是未婚可以登记结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后再婚,登记时不需要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