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我国继承法中没有第三顺序人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的条文规范可知,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虐待打骂父母如果情节严重,会丧失继承权。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
下列情况不得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死亡的; 2、原承租人户籍迁出的; 3、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或属于家庭成员的;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 5、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 6、存在国家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的。
代位继承发生在下列情况下: 1、代位继承人必须在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代位继承问题不存在; 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4、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是基于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第一、如果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将全部遗产留给他人,那么该法定继承人就无权继承遗产; 第二、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办理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能继承遗产。 另外,无论
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主要包括: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3、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继承人不能依法继承遗产: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债权债务应当是终止而不是中止,根据法律规定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况包括: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等。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承诺被当事人依法撤回;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不接受该承诺的;或者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的等情况。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具体如下: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还未开始分割的情况下可以放弃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