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的二审中出现的新证据,是指在一审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以及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内容有: 1、取证规则取得证据规则; 2、举证规则行政诉讼举证; 3、补证规则行政诉讼中的补证; 4、质证规则质证; 5、认证规则。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是行政诉讼过程中关于能够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基本准则。各种证
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如下: (1)书证,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2)物证,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 (3)视听材料,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第二十七条原告对下列事项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法规中对证据清单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需要提交行政诉讼证据材料清单,对证据的来源和对象以及内容进行简单扼要的说明,并签名盖章写清提交的年月日。所以提供证据要同时将行政诉讼证据清单目录提供。
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前需要经过法庭的审查。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要符合下列要求: 1.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2.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3.证据保全申请的主体是当事人。 4.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申请人要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