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一、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
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提押证,在看守所进行讯问。因侦查工作需要,需要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的,可以提押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接受讯问。提押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讯问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由二名以上司法警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实施监督管理的方式: 1、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 2、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居民委员
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3、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犯罪嫌疑人指的是在侦查、开庭审判阶段对犯罪分子的统称。罪犯指的是宣判以后,对服刑的犯人的称呼。在法院未做有罪判决或者作出的有罪判决未生效之前,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后就要开始服刑,称之为罪犯
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
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不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如果是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也应立即释放并开出释放证明,给通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定为犯罪的、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被大赦令免除刑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
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提押证,在看守所进行讯问。因侦查工作需要,需要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的,可以提押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接受讯问。提押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讯问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由二名以上司法警
被羁押期间没有工资,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