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离婚能不能由婚姻登记地法院管辖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
登记结婚一年离婚财产的分配:夫妻间能够在离婚时达成分割协议的,按照分割协议分割共同财产。无分割协议或者未能就离婚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的,夫妻双方应该请求法院进行分配,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守照顾子女、无过错方的原则对财产进行适当分配。
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非法同居。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没有登记的婚姻,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去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婚姻登记地,那就可以在婚姻登记地法院立案。
不可以。离婚协议书是要带去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一般在民政部
伪造户口登记结婚的婚姻是有效的,并不是无效婚姻的情形。但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婚姻登记,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并不会无效。
涉外婚姻登记结婚手续有: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一方结婚没到,能撤销婚姻登记。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被胁迫一方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可以撤销婚姻。当事人在撤销婚姻诉讼的过程中需要出庭。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条件只有一个,即被胁迫,否则不能认定为可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
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双方基于自愿而订立离婚协议; 3、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申请离婚登记; 4、法律规定的其他登记离婚要符合的条件。
离婚不一定要去到婚姻登记的所在地,可以选择到一方的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一方当事人不出席的话,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