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6
1、要注意用人单位与自己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 2、要注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 3、要注意保存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说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
下列机构能处理劳动争议: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处理劳动争议的基础原则: (一)着重调解。着重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手段,并且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始终。 (二)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必须及时处理。 (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遇到劳动争议的处理: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
劳动争议有以下处理机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
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3.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当事人申请; 2、劳动纠纷仲裁的审查受理; 3、劳动纠纷仲裁前的准备; 4、劳动纠纷仲裁审理,通知当事人,先行调解,开庭裁决,制作仲裁裁决书。